行业新闻
loopmaster energy2013-03-15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解读
目前,我国建筑活动造成的污染约占全部污染的三分之一。发展绿色建筑、倡导节能减排、降低建筑能耗与温室气体排放,对改善空气质量,实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0%-45%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建设节能型社会,建成“美丽中国”,也有重大意义。而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也将给投资界带来巨大机会。
绿色建筑作为适应人类未来宜居需要的建筑发展方向,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在我国建设新型城镇化、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的新时期,绿色建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目前,我国建筑活动造成的污染约占全部污染的三分之一。发展绿色建筑,倡导节能减排,降低建筑能耗与温室气体排放,对我国实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0%-45%的目标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出台,是对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中的目标的具体和深化,提出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将有力地推动目标的完成,将对我国建设节能型社会及减少能源消耗带来很大影响,对建成“美丽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出台背景及意义
1.世界绿色技术革命要求各个领域做出适应性调整
向低碳经济转型,加快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性大趋势、大潮流,伴随而来的世界绿色技术革命,要求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相适应,建筑行业作为一个重点行业首当其冲。随着世界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建筑及其运行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效应,对全球资源环境的影响日益显著。减少建筑能耗和污染排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建筑与自然和谐共存,是全球面临的共同课题。
2.资源环境问题倒逼产业必须要走绿色发展之路
全球气候变化和我国长期粗放式发展导致的资源环境问题倒逼我们必须在建筑行业及建筑材料制造行业走绿色发展的道路。而且我国在相关领域的节能减排空间是比较大的。我国是建筑业大国,每年大约20亿平方米的建筑总量,接近全球年建筑总量的一半。建筑能否实现绿色发展,不仅关系到国家能源战略和资源节约战略的实施,还关系到全球的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把推进建筑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3.绿色建筑发展逐步由战略规划层面走向实际操作层面
绿色建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我国的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作为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优先主题和发展重点。为了更好地落实和贯彻《纲要》,促进绿色建筑业健康发展的精神,科技部以国科发计〔2012〕692号印发《“十二五”绿色建筑科技发展专项规划》,要求在“十二五”期间,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显著提升我国绿色建筑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改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第一项重点任务提出,并在发展高效节能产业中明确指出,要“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建筑材料”。而在《“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出台之后,为了进一步落实规划,国务院以国办发[2013]1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提出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对具体的绿色节能标准,措施以及补贴政策做出详细要求,绿色建筑政策支持力度呈现加强态势。这标志着绿色建筑发展逐步由规划层面走向了实际操作层面。
2000年以前我国建成的建筑大多为非节能建筑,占城镇建筑面积的80%,民用建筑外墙平均保温水平仅为欧洲同纬度发达国家的1/3,建筑能耗高出2-3倍,2008年,我国的绿色建筑从零起步,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112个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已超过1300万平方米。全国实施了217个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筑面积超过4000万平方米。近年来,地方政府已经在绿色建筑领域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但是,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成效明显的同时却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例如,城乡建设模式粗放,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重规模轻效率、重外观轻品质、重建设轻管理;因此,有必要出台规划来进行统筹和协调。
4.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出台的意义重大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中国面临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繁重任务,也面临着资源环境制约的严峻挑战。建筑节能减排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也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现实工作。绿色建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已上升为国家产业发展战略。
绿色建筑是以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的方式,建造低环境负荷情况下安全、健康、高效及舒适的居住空间,达到人及建筑与环境共生共荣、永续发展。绿色建筑最终的目标是以“绿色建筑”为基础进而扩展至“绿色社区”、“绿色城市”层面,达到促进建筑、人、城市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目标。
绿色建筑在中国的兴起,既是顺应世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潮流的重要战略转型,又是应运而生。在未来30年内,我国还需建造400亿平方米的新建筑,建筑数量和建设速度都属于世界发展史上所罕见。发展绿色建筑,倡导节能减排,降低建筑能耗与温室气体排放,对我国实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0~45%的目标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行动方案》的推出意味着未来将从国家层面推行绿色建筑,对减少能源消耗,推动节能型、绿色型和低碳型建筑的发展意义重大。推行绿色建筑,从规划、设计就开始注重绿色建筑或节能建筑,将对我国建设节能型社会及减少能源消耗带来很大影响。《行动方案》着力推广和发展绿色人居、节能建筑,建设宜居低碳的和谐城市,对建成“美丽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绿色建筑符合建设生态文明,提倡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行动方案》的出台是对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倡和实践执行。
发展绿色建筑将对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不仅能带动的投资和加快节能减排,还能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
1.绿色建筑存在较大投资空间
首先是新建建筑方面,预计“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根据测算,1-3星级的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分别为50、150、270元/平方米左右。预计将直接拉动500亿以上的增量投资。
其次是节能改造方面,预计到2015年,累计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
据测算,北方采暖地区节能改造平均成本为220元/平方米。如果对既有建筑中5.7亿平方米的建筑进行全面的节能改造,预计可带动形成近1200亿元的建筑节能产业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当前中国有400亿平方米既有建筑,估计至少有三分之一需要进行节能改造。预计今后10年产值可以达到1.5万亿元人民币。绿色建筑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第三是可再生能源建筑,预计到2015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亿平方米,示范地区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据测算,若以BAPV/BIPV占可再生能源改造面积20%、0.5平方米/平方米光伏玻璃(1432,4.00,0.28%)用量测算,则未来将新增2.5亿平光伏玻璃市场,折合市值约200亿元,虽然行业面临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但是新增市场仍将为维持行业盈利起到一定作用。
2.发展绿色建筑将有助于应对节能减排日益严峻的形势
首先是新建建筑节能,按照《行动方案》提出的要求,预计“十二五”期间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可形成9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以及减排1800万吨的二氧化碳气体。由此可见这是一个潜力巨大的节能领域。
其次是节能改造方面,按照《行动方案》提出的要求,到2015年,累计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
据测算,北方采暖地区的城市年人均二氧化碳气体排放户均基本都在2.5吨以上,而秦岭以南没有实行集中供热的城市每年户均二氧化碳气体排放一般都在1.5吨以下,相差近一倍,这说明供热计量改革节能潜力巨大。北方地区城镇建筑面积约为全国城镇建筑面积的十分之一,但是却消耗了所有城镇建筑能耗的40%,在这40%中如果能够节能30%,那将是一个可观的数字。
第三是可再生能源建筑。有数据显示,工业产品要想达到10%-20%的节能效果并不容易,但在建筑领域通过综合节能技术措施,则能够达到50%-60%的节能效果。可见,可再生能源建筑可以有效降低建筑领域能耗。《行动方案》提出要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按照计划,“十二五”期间,对太阳能资源适宜地区要在2015年前出台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强制性推广政策及技术标准。并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和农村示范实施力度,到2015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亿平方米,示范地区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据测算,可再生能源建筑对碳减排的贡献量当十分可观,将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 3000 万吨标准煤。
3.发展绿色建筑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手段之一
新型城镇化为我国建筑节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型城镇化应是绿色、低碳的城镇化,城镇化的发展趋势,预示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绿色人居、建筑节能产业巨大的发展机会。为绿色建筑业提供新一轮发展机遇。
新型城镇化建设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道路,才能符合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这就意味着需要进一步推动建筑的低碳化、节能化。目前,建筑能耗已经占到我国社会总能耗的30%,随着建筑物数量的不断增长,建设能耗总量还在不断的增长。按照“十二五”规划,到“十二五”末期,我国的城镇化率将达到51.5%。按照“十一五”期间城镇每年新建建筑面积推算,届时全国城镇累计新建建筑面积将达到40亿至50亿平方米。
《“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提出,“要确保这些建筑是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行动方案》要求科学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做好城乡建设规划与区域能源规划的衔接,优化能源的系统集成利用。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要求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机场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行动方案》的出台将助力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为更高水平的城镇化提供良好的保障。
采取切实措施贯彻落实发展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虽然《行动方案》给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并提出加大政策激励。但总的来看,方案缺乏强制性实施要求和有效的实施细则。为使绿色建筑行动落地,应以政策激励为主,调动各方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积极性,加快标准标识等制度建设,完善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
1.提高认识,加强绿色建筑应用的组织领导
推行绿色建筑,必须用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强制性的纪律来推行。史实证明,从来没有一个国家能仅靠用市场之手单独来成功地推行绿色建筑的,由于政府监管不到位、政策不到位、激励不到位、处罚不到位,造成建筑节能单靠市场机制来推动是失灵的,因此该领域迫切需要政府的重视。只有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绿色建筑应用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措施到位,此项工作才能取得成效。
2.制定实施细则,推动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
配套政策不完善会阻碍绿色建筑的发展。如很多地方利用建筑屋顶发展太阳能光电,但不能并入电网自发自用,此外一些配套技术法规需要完善。对提高节能标准也还没有形成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发展绿色建筑,关键还要解决好配套政策。政府急需制定强制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及约束条款。企业的目的就是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但纯依靠鼓励很难令开发商大规模自愿开发建设绿色节能建筑。对此,政府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可将绿色节能建筑的要求作为一条硬指标纳入到土地出让挂牌、招标和协议条件中,在报建审批程序中,要求绿色建筑项目进行备案。政府负责投资开发的项目,更应带头做绿色建筑。
3.修订标准标识体系,制定评估办法
目前,我国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偏低,各地推行的65%节能标准只相当于德国上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虽然国家于2010年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但是由于技术发展迅速,之前标准中有部分标准已经有一定滞后性,同时由于国家标准相对宽泛,各地实施标准各有不一,因此应加快标准标识等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监督管理力度,保证节能标准落到实处。每年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公开披露各省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推广绿色建筑的情况与进度。鼓励各省依据新颁布的绿色建筑标准,制订符合当地气候条件、地方建筑传统的绿色建筑实施细则和评估办法。
4.限制性政策与鼓励性政策并举
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采取禁止投入使用等强制性措施进行限制;对超过节能设计标准或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和绿色建筑,采取减免税收、费用、贴息贷款、财政补贴进行鼓励。促进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绿色建筑的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为了提升和扩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的积极性,政府还需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出台鼓励政策。而金融机构也应及时跟进,联合制定扶持、优惠、补贴政策,使得各部门形成合力增强开发商投资绿色节能建筑的积极性,降低和冲抵绿色建筑前期建设增量成本,提高绿色建筑特别是绿色住宅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