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loopmaster energy2017-12-08
世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能够无条件、无休止的供我们拥有,可以挽留的,唯有节制。
陆特能源倡议
地源热泵用水原则:取热不取水
引 言
12月1日起,我国水资源税改将扩围至北京、天津等九地。专家指出其生态意义远大于税收意义,旨在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有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减少不合理用水需求。
影响:居民、一般工商业企业、农民用水负担不增加;超采区取用地下水、超计划用水加倍征税,在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高耗水企业,以及高尔夫、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用水负担会有所增加。
着眼绿色意义,保护生命之源
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是我国基本国情水情。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水资源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短缺的产品和制约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党的十九大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水资源税是绿色税种,生态意义大于税收收入意义。
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正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举措。扩大水资源税试点对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有重要意义。
绿色税收杠杆助力美丽中国
从河北试点一年多的情况来看,绿色税改红利已经显现。自试点以来,企业节水意识普遍增强,对526家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329家企业已调整或有意向调整用水结构,减少地下水使用,占比达62.55%。截至目前,全省关停自备井935眼,已有117座城市公共供水水厂由使用地下水切换为引江水,占应切换水厂的99.2%。
此次试点扩围,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开展,选择这些省份主要是考虑其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经济发展水平等。选择典型代表性省份开展试点,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丰富完善水资源税制度设计,为全面推开水资源税制度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鼓励水资源回收利用 地源热泵取用水税赋减免
与水法相衔接,明确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与现行水资源费制度相衔接,明确对一般取用水按照实际取用水量征税;对采矿和工程建设疏干排水按照排水量征税;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按照实际发电量征税。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明确试点省份最低平均税额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4元,并且为发挥税收调控作用,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其中,对取用地下水,从高确定税额;对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对超计划或超定额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
为鼓励水资源回收利用、保障生产生活需要,给予免征、减征水资源税或从低确定税额。对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对回收利用的疏干排水和地源热泵取用水,从低确定税额;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从低确定税额;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以及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征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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